根据我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明确规定,若继承人在争夺遗产过程中实施了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会被依法剥夺其继承财产的权利。
在此基础上,若继承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也同样会被剥夺其继承遗产的资格:
(1)出于故意和恶意而杀害被继承人;
(2)遗弃被继承人或对被继承人进行残酷的虐待行为,情节恶劣且程度严重;
(3)通过伪造、篡改、隐瞒甚至销毁遗嘱等方式故意阻碍被继承人的合法意愿,此类行为情节严重;
(4)以欺骗、威胁等行为强制或干扰被继承人设定、修改或撤销遗嘱,情节恶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