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观看影片时,若进行未经授权的拍摄并发布至社交平台上,实际上已构成违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若影院从业者存在发现及禁止此类行为的权限,此时他们有权果断地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甚至强制性地要求相关人士彻底删除相关录像内容。
若仍有人公然拒绝执行,那么影院方面可能会依法采取驱逐此人出境的行动。《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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