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关键环节,股权登记日的决定是由全体股东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共同参与制定决定的。
所谓股权登记日,是指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所定明的,用以记录确定、统计并确认具备享有分红权的股东名单的特定时间节点。
其惯常出现在股利宣告日后大约两星期左右的时间。
巧合的是,这个特殊的日子,凡能够持有本公司发行股票者便可分享到相应的派息收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