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借款协议的完备性与规范性,需要在借款协议中详细列明以下内容:
首先,借款原始金额,包括大小写两种形式;
其次,应明确规定借款的起始年代日与截止年代日以及借款期限的长短;
再次,还款的特定年限以及具体的年月日;
另外,借款期间产生的利息也需要明确列出,可使用年利率或月利率表示;
最后,需明确给出借款本息总计及其相应的偿还日期以及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