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结婚姻之前购置的房产,在面临离婚问题时,其分割方式如下:
首先,如果某处房产完全由其中一方在婚前独立支付购入款项并且其所有权登记亦为该方单独所有,那么则将被视为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无需进行任何分配。
其次,若房屋系双方在婚前采纳贷款方式予以购买,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还贷义务,而所涉房屋所有权登记则涵盖两人姓名,在此情况下,此房产将会依照夫妻共同财产规则展开分配。
然而,如若该房产由单方面在婚前以贷款形式购得,并且婚后仅有其中一方参与还贷工作,此时,即使房屋所有权名义上登记着两人姓名,仍需通过平等协商方式来解决此类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