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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拆迁补偿标准

夫妻离婚拆迁补偿标准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29 16:20:02 已帮助25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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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拆迁补偿标准
在关于离婚时分派房地产问题的讨论中,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如果该房地产属于夫妻中的任一方所有,那么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所出具的拆迁政策,拆迁补偿款将全部归属权利人,即拥有房产的个人或家庭。
其次,如果针对的是离婚后仍为夫妻共有的房地产,这意味着夫妻共同享有房屋的所有权,随着拆迁补偿款的发放,这笔款项将作为对于二人该共同产权的补偿,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夫妻离婚正式展开之时,这些拆迁补助资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平均分配。
对于我国的土地使用政策,房屋征收乃是国家为了实现对于非国有资产的公正赔偿,以及满足公共利益诉求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的交易行政手段。
这种手段产生的背景,在于国家需要在公共利益的驱使之下,向土地使用权人提供公平的赔偿之外,还必须遵循法律程序进行强制回收。
在实际征收过程之中,法律已经设定了非常规范的流程,如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制定以及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环节。
总的来说,征收使得宅基使用权消失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典型:
第一类是由于双方已经达成拆迁补贴协议从而完成征收,这样一来,原来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便会随之消失;
第二类则是由拆迁机构通过申请司法强拆的方式,依据法定的司法程序来完成对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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