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职务侵占低于人民币3000元者,依据现行法律规范,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因此基本上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较于此,如果涉及到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行为,则已达到了“数额较大”的刑事立案门槛(这是刑事法律中的最小定义)。
对于数额巨大的标准,法律规定若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至150万元之间,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罚金之责。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此类违法行为应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惩罚,并且同样须承担罚金。
为了全面证明贪污行为的存在,需要调查并获取有关受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与劳动合同,以及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为该单位雇员的相关证据材料。
此外,亦需核实犯罪嫌疑人侵占的财物是否与职务取得有直接关系,用以确证其犯罪主体资格。
针对涉案财物的情况,包括财物账目等相关犯罪对象及其数额的证据也需要进行全面搜集,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专门的财务审计报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职务侵占全部款项已退还给原单位,仍不影响法院对其进行定罪及量刑。
职务侵占属于抽象危险型犯罪,且属于公共检察机关主导的公诉案件。
一旦实施了侵占行为,客观上就已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任凭涉案人员是否退还涉案财产,均不能改变其构成犯罪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事实。
关于量刑标准方面,则主要取决于被提起诉讼的贪污行为涉案金额的大小。
当涉及到侵犯本罪罪名下规定的、涉嫌侵占罪个案时,若涉案金额较大的,裁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主动地归还赃物、赔偿损失,鉴于这些人的主观犯罪性质,退赃、赔偿行为对受害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以及具体退赃、赔偿数额和主动程度等多个因素,可以根据不同的案件情节适当从轻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