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累犯实施非法拘禁行为,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被判处拘役之刑罚的。
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累犯应当受到更为严重的惩处。
根据相关法规,任何人不得任意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如果存在非法拘禁他人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如有还涉及到殴打和侮辱等恶劣情节,将被依法加重惩罚力度。《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