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之最低刑罚为对罪犯宣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于管束之中,并施与罚款处罚。
若遭遇网络诈骗,受害者有权利向网络欺诈案发地点、犯罪行为实际进行的地方、犯罪造成结果出现的地域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等要素来申请报案及立案程序。
鉴于犯罪造成结果出现地点即为受害人所在之处,因此,在此处立案处理亦属可能。
诈骗罪,乃以非法占有所期待的财产权益为首要动机和目的,运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法,骗取数量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
本罪所侵犯的核心事物乃是公私财产权之完整性和独立性。
就犯罪对象而言,仅限于对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的欺诈行为,而非骗取诸如金融机构贷款此类其他非法利益。
此外,犯罪对象也需将银行贷款排除在外。
从犯罪客观层面上看,本罪表现形式为运用欺骗手段去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
首先,被告人需要实施欺骗行为;
其次,该欺骗行为使受害人产生误解;
第三,成立诈骗罪还需受害人在产生误解之后做出财产处分决定;
最后,欺骗行为引导受害人做出财产处分之后,被告人即可取得财产,从而使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大众,只要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此罪。
在犯罪心理方面,本罪主要体现为被告人为直接恶意被告人,同时显现出他们具有非法侵吞公私财物的意图。《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