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关于车辆过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
1.卖方:
卖方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车辆登记凭证、车辆行驶执照以及购买车辆的原始发票等相关证件;
若卖方为企业或其他团体,还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其刻有公司印章的印鉴。
2.买方:
买方的身份证件,对于户口不在当地的外来人士而言,办理当地车牌时还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同样地,如果买方属于团体性质,也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其公司公章。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者根据规定保留的前次过户发票。
4.车辆行驶证原件。
5.车辆登记证书(俗称“大绿本”)。
6.若是车辆迁移至其他城市使用,还需要携带购置税小本。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过户应该在车辆当前车牌所在城市所辖的车辆管理所进行办理。
具体的过户流程如下:
1.您到达过户大厅后,须出示相关材料以获取一份《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之后请您与对方分别填写这份表格中的相关信息。
待信息填写完整后,请携带以上所有文件前往办理“转移受理”服务。
2.接下来,请随即将车辆直接开抵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将会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拓号、拆卸车牌拍照等工作。
在这里,你需要支付给他们35元的拓号费用。
验车完成后,你将会获得车辆照片,请将其贴在检查记录表上。
之后,你可以将爱车驶入停车场,然后再去过户大厅继续办理后续手续。
3.取得号码之后,请按照指示取号并等候排队缴纳相应的过户费用。
4.“转移受理”环节:
您需要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材料: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有车辆登记证,原有的车辆行驶证,原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有车牌号,车辆照片,以及交易市场过户发票等。
5.最后,由原车主将相关的档案文件带回要上户的车辆管理所所在地,妥善上交所有资料,并且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顺利完成整个过户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