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可以撤销。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在结婚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受赠一方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就不存在了,根据相关规定,一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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