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所以股东的债权与债务,与公司的债权与债务是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存在个人债务,则应由股东自己来偿还,不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个人债务,但是股东的股权,作为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一项财产性权利,可以被强制执行用以还债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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