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镇雄县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云南省奖励产假60天。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法律依据: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或者合法收养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