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按照我国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然而,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的收益,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此项法律规定,就要看具体的案件,如果案件中主张方无法提供证据的话就属于共同财产。
股票的价格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对于一方婚前开设股票账户,婚后又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情况,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如果可以证明婚前婚后股票账户中数额的话,可以仅将婚后增值的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部分仍然作为个人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