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可以与承办法官联系,要求按规定将对方的诉状和有关证据材料给你一份。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如果法院没有向你送达对方的诉状等诉讼材料、或你没有收到送达邮件的,你可以要求承办法院将相关材料再复印一份给你。如果确实是法院没有将对方的诉状等诉讼材料向你送达就开庭的,违反了法定程序,你有权拒绝参加庭审。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