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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用“品质全国第一”或“国家级”来描述产品或服务吗

公司可以用“品质全国第一”或“国家级”来描述产品或服务吗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会购物买东西,但我们在购买的商品的时候,总会买到劣质产品,特别是现在网购非常火爆,买到劣质产品后却不能退还,使得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侵犯。关于消费纠纷时现在来说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当消费的权益受到商家的侵权的时候,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就需要和商家打消费纠纷的官司。
2024-02-19 23:40:47 已帮助9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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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用“品质全国第一”或“国家级”来描述产品或服务吗
不行,公司不可以用“品质全国第一”或“国家级”来描述产品或服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示商品或服务的销量或者品质优越性而使用绝对化用语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极品”、“第一品牌”、“顶级”、“最优”、“优美绝伦”等等是不被允许的。

风险提示:认定为绝对化用语不仅仅看词语本身的意思还需结合语境,考察是否有表述产品或服务优越性的含义在里面。有些虽然看似使用了表示最优、最高级等含义的用语,但通常不认为是广告法禁止的绝对化用语,有以下几种:表示时空顺序的用语如“首款”、“首秀”等;明示为自我比较的程度分级,如某商品广告称为消费者提供舒适、高端、顶级三款高品质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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