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破产债权确认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2、如果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确认纠纷,应当选择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
3、如果债权人和破产债务人对债权债务纠纷约定了仲裁,那么当管理人对该债权不予确认登记时,债权人就应当向仲裁委提出债权确认申请,受理破产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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