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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呢

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0 00:45:49 已帮助24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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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呢
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是,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等作为债权的担保;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以及撤销权等权利。债权凭证持有人的义务是,保管好债权凭证,能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
    
    
        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
    
    
        债权凭证的特征有: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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