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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现如今,建筑业一片欣欣向荣,包括现在与前景都是美好的,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建筑。我们知道,建筑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来说,一切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就可以,但是,有时还是会出现纠纷。而其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实就和其他民事纠纷一样,总体来说,就四种形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但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施工合同纠纷。
2024-02-27 06:11:45 已帮助21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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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
    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
    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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