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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62条规定如何

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62条规定如何
环境民事诉讼的管辖、提起、当事人、执行等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与普通民事诉讼不存在差异。环境民事诉讼亦分为起诉、立案、审理、作出判决和执行判决四个阶段,适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原则和制度。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了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2024-02-29 07:03:54 已帮助26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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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62条规定如何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二)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的;
(三)未按照规定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不依法履行辐射事故应急职责的;
(四)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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