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
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罚的依据有两条:一条是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一款第六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第二条是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一款第三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150元罚款。区别就在于一个是“临时停车”处罚50元,一个是“不按规定停放”处罚150元,看看罚单上怎么写的就知道处罚金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