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儿媳妇一般情况下无权
继承遗产,毕竟已经离婚,不再具有丧偶儿媳的身份。一般情况下,即使是没有离婚的儿媳也没有继承公婆遗产权利,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
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
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或主要
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
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
再婚,其子女可以
代位继承。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
继承顺序、
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