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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和加班费基数的约定

加班费和加班费基数的约定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2024-03-03 21:26:00 已帮助37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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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基数约定
对于加班费和加班费基数的约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加班费基数约定是指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即以什么标准来计算加班工资,这个标准是法定的还是可以约定呢?这个本身非常清晰的问题由于近年来司法实践的某些做法而变得模糊,甚至本末倒置,有必要进行分析阐述。《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分别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200%、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分别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200%、300%的标准支付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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