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三、会前3:会前检查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审议及表决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会议记录及签字3、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补正资料 2、发文 3、准备及披露(上市公司) 4、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