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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还未进行分配,但房屋证上的姓名只隶属男方一人所有,请问可否仍隶属夫妻共有财产?

左** 江苏 - 南京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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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南京

离婚后,财产还未进行分配,但房屋证上的姓名只隶属男方一人所有,请问可否仍隶属夫妻共有财产?

婚后买房写一方姓名可否隶属共有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隶属共有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买下的房,夫妻两方无明确商定的话,房屋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姓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2、由两方爸妈给钱买下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娃儿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两方按照各自爸妈的给钱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买的房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两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两方进行竞价;如果两方都不愿要房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不隶属共有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爸妈给钱为娃儿买下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给钱人娃儿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限定,视为只对自己娃儿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19-01-18 22:2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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