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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佳木斯
你好,此房隶属婚前财产。婚姻法有限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下房屋,并按揭借贷,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借贷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另一半一方参与清偿借贷,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配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返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返还的借贷中隶属另一半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你还能够主张得到房屋在婚后开始升值的那一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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