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无生育娃儿,与有娃儿的正常人结婚,当其另一半离世,那看护权归另一半娃儿还是归精神病人姐姐的娃儿?精神病人的姐姐的闺女在其结婚前,认其为母亲。精神病人的财产归另一半娃儿还是归自己姐姐的闺女?

李** 黑龙江 - 大庆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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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大庆

精神病人的法定看护人,
首先是另一半,
其次是成年娃儿,再者是其他近亲属(包括爸妈,成年弟兄姊妹),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愿意担任看护人的但必须经过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的认可;当然居委会和村委会,民政部门也能够担任法定看护人。若无另一半,则考虑成年娃儿,若娃儿均未成年,则其他近亲属。

2018-10-19 22:4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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