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基层法院的案件大都适用简易流程审理,很少有被告提前提交什么答辩状,大多数案件也不可能原被告提前就提交证据到法院,证据和答辩状都会开庭的当时当庭提交,原告方的证据同样如此,原告诉讼的证据时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不顾不顾怎样答辩,都应该准备充足的证据,而出示证据本来就是在被告答辩后的一个关节,何来什么针对被告答辩临时提交证据的问题。当然就是按普通流程审理的较为复杂的案件,需要庭前证据交换,那么证据交换前,被告也已经有了答辩意见,否则何来证据交换。因此,也不存在开庭时才知道办法的观点需要临时增加证据。当然,仅就你询问的问题讲,完全能够,特别是现在简易流程审理的案件很灵敏,能够完全让两方当事人尽量地出示证据,发表意见。
2018-10-02 19:22: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