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劳动关系两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
如果未及时支付薪水,有两个途径能够要求支付薪水:
1、劳动者能够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能够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薪水.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能够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薪水.如果是以拖延薪水提议的解除劳动关系,还能够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优点:除了薪水外,还能够主张经济赔偿、两倍薪水等,并且通常都能够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流程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薪水支付限定.例如:
《广东省薪水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薪水.
2018-09-23 16:28: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