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甲雇请乙杀害A,乙认可。甲事先给了乙2万元的预备花费,并将18万元交给丙,丙收藏起来。乙丙算不算诈骗的共犯

朱** 广东 - 中山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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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无征得甲的认可.无借口1。(假如丙承受了100万的债务。2,丁任何一方主张债权.甲能够向丁主张30万元的债权。能够向丁要求赔偿)3,因为丙与丁的债务承受原则是在二者之间进行的,丁两个公司共有履行,所以甲有权向丙,并无通知甲.应当由丙

2018-09-12 01:2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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