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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和生活寓居地不一致,能够在时常寓居地向法院提起无民事做法本领人诉讼吗,时常寓居地的证明要哪里盖章才能受理

陈* 江苏 - 南京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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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南京

无民事做法本领的管辖法院为该公民的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做法本领或者限制民事做法本领,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议。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做法本领或者限制民事做法本领的事实和根据。

2018-08-13 22:2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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