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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无锡
您好,您妹妹的情况需要差别对待。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两方的共有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有财产,但夫妻两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商定,则应依商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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