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解决户口分户的审批要求:rn 公民因婚姻、寓居等原由分隔生活的,能够申请分户、立户。rn 以《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限定》为例:rn 第八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有住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寓居的,能够单立为一户。通常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rn第九条家庭户户主通常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未成年人通常不能担任户主。家庭户户主负责保管本户的居民户口簿,申请与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人员申请户口登记。rn 第十条符合立户要求的,能够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手续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立户登记:rn
(一)房屋权属证明;rn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rn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rn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隶属申请人的证明。rn 第十二条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配的,能够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配的证明手续申请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配的,不予分户。rn总结一下,上述限定的要求:rn
1、己成年(满18岁)rn
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单位用人合同协议才算)rn
3、有固定的住处(租房要有协议才算)rn
二、需审核证明手续rn
1、申请人书面报告。rn
2、原《户口簿》。rn
3、新家庭的人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屋证明。rn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rn
三、解决步骤rn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借口正当、证明手续齐全的当场解决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2018-04-22 07:26: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