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公安应当立案;
2、《关于解决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联盟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限定的数额幅度内,共有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准则,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018-04-15 02:27: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