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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时用手机通话录音作为打官司的证据,用一审时的手机通话录音做为新证据,法官能采纳吗

沈** 河南 - 洛阳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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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南 - 洛阳

录音、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rn  
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r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限定〉》(以下简称若干限定)第22条限定:“调查人员调查搜罗计量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能够提供复制件。rn  
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rn  《若干限定》第68条关于违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背法律禁止性限定的方法获到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做法获到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背法律禁止性限定的方法获到的证据。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违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做法获到的证据或者违背流程法、实体法禁止性限定的方法获到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本领。rn  
三、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rn  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限定,如民诉法第69条限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联盟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限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限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018-04-02 11:4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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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可以作为法庭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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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证据可以作为其他证据的辅证,与其他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就可以使用,而且录音证据的限制条件是,录音证据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如窃听。
正常的通话录音是属于合法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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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音可以做为证据,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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