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公司盖章认可患者进行工伤判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本领判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限定的时限向市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提议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议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议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判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议。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判定的,按照相关限定的时限提议申请。
4、自劳动本领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年后,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能够向市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申请劳动本领复查判定。
被判定人或其近亲属提议申请的,被判定人应已到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判定人应已到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受伤严重的,还能够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进行伤残判定。根据工伤判定结果,患者能够得到因工伤惹起的有关损失赔偿。
2018-03-17 20:53: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