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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借债人丧命,

李* 黑龙江 - 哈尔滨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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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1、债务人丧命的情况下,债权人能够诉讼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rn
2、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承受偿还职责;rn
3、如果债务的金额超发生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无义务偿还,但如果愿意偿还的话,法院也会支持;rn
4、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交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事实上价值为限。超出遗产事实上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n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能够不负偿还职责。

2018-03-01 15:1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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