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社保的交费基数应该是当事人上2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本年度交费基数的上下限确定,只有等于或者低于最低交费基数时方能以最低交费基数作为当事人的交费基数。很明显,你们单位是想人为压低交费基数,这样的话公司交费金额自然就变小了。减少了支出,响应的利润也就增大了。不少管理不规范的公司都有这种做法。如果被查出,会被要求补缴。至于说按照1870扣员工的个人交费金额,是多扣员工个人金额,相应降低公司交费金额。这个操作手法实在太少见了,毕竟这个很容易被员工识破、发现
2018-02-05 09:43: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