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形,分别处置:
一、民事侵权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限定:自然人丧命后,违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到精神痛苦,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在司法实践中,近亲属要求精神赔偿得到法庭支持的案例已经很多。同时,侵权人有职责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限定: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一千元以下罚金:
(一)有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能够构成侮辱尸体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限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请注意:以上第
二、第三所述的情形下,被治安管理处罚或刑罚处罚时,并不免除当事人的民事侵权职责。
2017-12-03 17:53: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