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身损害的准则来赔偿,赔偿通常包括以下事项: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限定可赔偿事项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误工费、丧命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花费、判定费。各伤情下的赔偿事项如下:
(一)丶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事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丶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事项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丶受害人丧命的赔偿事项包括:除第1项花费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命赔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解决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法花费。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到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2017-10-17 20:27: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