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行为人撤销前合同有效,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重大误解合同也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撤销重大误解合同的话也是可以的,只不过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已。
2021-08-20 08:12: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