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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的单位是不是一定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呢?这两天的时候,我们家里面的徒弟马上就要被政府那边给全部征收了。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金* 江苏 - 无锡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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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无锡

第四十一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必须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征用集体所有耕地以及果园、苇塘、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计算。征用林地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至四倍计算。征用其他非耕地,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 (二)年产值的计算:耕地、苇塘、鱼塘、藕塘按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果园按被征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计算。价格按实际定购价和议价分别计算。秸秆按粮价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三)被征土地上的青苗、林木、果树、房屋及其他设施等原有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2021-04-13 12:4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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