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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总共有五个孩子,但是一直都在外地打工,现在爷爷因为得了重病去世了,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具体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傅** 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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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020-10-27 07:1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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