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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丈夫之间的感情一直不是很好,我一直感觉我们一起生活这些年就是对彼此的一种折磨我想要离婚,感情不合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吗?

黄** 黑龙江 - 哈尔滨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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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感情不和不能作为离婚的依据,但是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议离婚,若协议离婚不成,则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法律鉴定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20-08-27 15:0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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