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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20天,上班时说的是有值班,正常情况下班是九点,值班的时候等最后一桌走应该去那告?

路** 山西 - 大同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西 - 大同

1、您好,您在饭店从事服务员工作,与饭店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2、本案中,饭店以您的表现不好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您有权要求饭店向您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按您每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本案中,饭店以您工作表现不好为由不支付工资,构成违法拖欠、克扣工资。您有权要求补发。4、您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方式维权。

2017-07-19 05:2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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