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父亲与继母是90年结婚,97年父亲在单位购买单位70平米的房改房,98年父亲因病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是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的,所有合法继承人都可以继承相应份额。2.因为你父亲又与继母登记结婚,所以继母也是合法继承人,因为你是其子女,所以也可以继承份额。具体应该按照人头来的等额划分。3.虽然后来该房经鉴定为危房,07由单位组织拆除重建,但是也是建立在就旧房的基础上的,没有旧房,不可能有新房。虽然其儿子对其房屋出资,但是你仍然可以继承部分遗产。4.虽然现在新房写的是你继母的名字,产权属于继母,但是对方需要给你补偿,应该按照当时拆房时的价格补偿,所以你需要提供与父亲身份关系,旧房产权以及相关价值的证据主张遗产继承。5.同时,你还需要证明两年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2017-07-18 03:12: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