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乘客来说是司机直接担责的,乘客可以直接向公交车司机索赔,但公交车司机事后可以向违章的行人追偿。
一般来说。乘客坐车受伤,往往是因为司机的原因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如公交车司机急刹车、第三人撞车等等。
这时,乘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司机方赔偿,或要求第三人赔偿,但实践中,要是损伤严重或由司机原因导致损伤的,乘客往往都会要求司机方赔偿。
因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乘客与司机方是存在客运合同的,不管乘客是付费上车,还是司机方自愿免费让乘客上车,自乘客上车后,司机方就需要在运输途中保障乘客的安全,将乘客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
如果在此途中乘客受伤的,司机方就需要违约,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过错大小赔偿乘客的损失。
例如,一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因急刹车而受伤,一旅客因制止扒窃行为被歹徒刺伤等,在这些情况下司机方都须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是私家车的,由车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公车”的,由所属的公司或工作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0-06-24 13:45: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