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开发商就可以霸占着你的土地证大肆做文章。购买的商品房,大多为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如果土地使用权分 割证仍然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就可以不断地违规建设,侵占公共用地,自己的权益就受到了侵害。
2、没有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就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登记。
3、没有土地证,自己还会惹上不明不白的债务风险。购房人没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证,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开发商)转让、抵押或因其他债务问题而遭受司法执行的危险。原因在于此时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权利人仍为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证仍在开发商手里。
综上所述,因为商品房都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房子合法性的重要凭证。一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人们应该及时通过媒体报纸发布遗失声明,然后带着身份证、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原始资料等,到国土局申请补办。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话,一周左右就可以拿到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2020-06-20 21:59: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