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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的类型分类

河南 - 濮阳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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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南 - 濮阳



1、感情冲动型
经过几天甚至更短时间的接触,男女双方“感觉不错”,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完成了一系列情感与法律上的程序,携手走进了婚姻的神圣殿堂。表面上看,这似乎验证了那句名言“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而实际上是感情冲动盲目、对待婚姻态度不严肃、不慎重的表现。

2、心灵空虚型
或者因为感情受过创伤,或者由于有过婚姻失败的经历,一些人在心灵异常苦闷迷惘、感情无处寄托的时候,如果遇到合适的“疗伤”对象,必定会“一拍即合”,加入到“闪婚”的队伍中也就不奇怪了。为了满足暂时的感情需求,把婚姻当成了可以挥之即来的“止疼药”,不能不令人遗憾。

3、利益速配型
有专家认为,目前社会发展的速度加快,社会竞争愈加激烈,人们承受的工作和生活压力随之增加,为了谋求更加稳定富足的生活,为了改变现状、为了车、房和绿卡……这些都是造成婚姻速配的心理动因。
无法一一列举。从人的社会属性和生理属性上说,婚姻是男女双方情与性的完美结合,是维持人类生存繁衍的基本手段,是保证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人文基础。需要人们要以慎重的态度加以对待,用全身心的投入和自觉接受社会与法律双重约束的实际行动来维系。
虽然说闪婚是年轻人中出现次数比较多的结婚形式,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闪婚是我国心理学家和法律专家不建议实行的社会行为,因为闪婚从另一方面扰乱了社会的秩序,有的时候两个人之间还没有感情就轻易结婚,为了追求一时的时尚而导致打乱了自己之后的日子。所以建议想要选择闪婚的人要慎重。

2020-05-07 20:4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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