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分两种情况:①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②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这里面提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是职工自己的应发工资或者是实发工资,而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每年的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水平、失业率等因素的基础上得出的。
2020-03-16 13:39:41 回复